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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生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7年2月24日]
 
宿舍管理办公室是学生宿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教育、安全、卫生以及秩序等工作。对学生宿舍的卫生及秩序进行检查评比,维护好舍区的生活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用品的配备、保养、维修和水电的管理工作。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阵地。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保证广大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正常的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德、育、体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日常管理
一、 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
二、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起居有序,按时起床,出操,按时熄灯、就寝。休息时间内不大声喧哗、嘻闹,以及进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其他活动。
三、 严格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学生顶撞、不服从教师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
一、 学生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发现可疑人员或对学生偷窃、敲诈等现象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
二、 不准深夜翻爬宿舍外出。如未带钥匙或遗失钥匙而不能入室者应在值班室登记后领取备用钥匙。不得擅自撬锁或爬窗
三、 严禁违章用电、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取暖器等。禁止私拆私接电源或私自充电。严禁宿舍内吸烟、点蚊香、点蜡烛、玩火等。做好防火工作,增强防火意识。
四、 加强防盗意识,对现金、存折、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第三章 卫生管理
一、 内务卫生
1、 寝室内务卫生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卫生打扫实行寝室成员轮流值班制。
2、 室内卫生要做到物品整齐划一。各种日用品摆放整齐。衣服、鞋子等摆放成行,桌面床面无杂物。
二、 公共卫生
1、 严禁在宿舍公物(尤其是墙壁)上踩脚印、乱刻、乱写、乱画、乱钉、乱张贴。禁止随地吐痰,查不到责任人的则由与痕迹所在或痕迹邻近寝室负责清除。
2、 严禁往走廊、楼道或窗外倒水、倒食物、扔果壳纸屑、塑料袋等杂物。严禁将任何可能堵塞下水道的杂物扔入洗手间。
第四章 财物管理
一、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严禁故意破坏。学生是住宿人,又是责任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爱护公物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二、学校对学生宿舍公物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学校负责在新生入校时对宿舍公物统一配置,以及公物在使用期间自然损坏的维修、补充,非自然损坏的实行收费维修和赔偿制度。
1.自然损坏或不可抗拒原因所致由学校维修、补充。
2.对使用不当或非故意损坏的照价赔偿并支付维修费。
3.对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叫家长负责修复并处以罚款及一定校纪处分。